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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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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05: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文章是针对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体现了哪些特点?

  《办法》共7章26条,分为“总则、指标管理、引进条件、办理流程、决策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对引进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主要体现了3方面特点:一是明确定位、厘清职责。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引进。三是跟踪问效,强化监督。
(一)明确定位,厘清职责

  一是明确工作定位,即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出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统筹总量、提升质量、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三是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职责和申报渠道。
(二)突出重点,精准引进

  一是对全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按照计划单列办理引进。二是充分考虑文化、体育、郊区教育卫生等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将相关专业院校本科生纳入引进范围。三是增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相互了解,促进用人单位选拔培养优秀毕业生,实行与毕业生协商后,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给予充足磨合时间。
(三)跟踪问效,强化监督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依法履行各项责任义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和运行、落户年限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二是主管单位对引进毕业生实行为期3年的毕业生培养使用跟踪问效,毕业生培养使用存在较大问题的,给予相应处理。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毕业生、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
三、怎么才算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户口保存在学校或原籍,档案保存在学校或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就业毕业生,或毕业后在拟引进的单位实现初次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毕业生。
四、“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有哪些?

  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


五、明确用人单位和引进毕业生条件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是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是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四是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对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办理引进时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是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三是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的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是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五是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六是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对于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且创办企业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又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引进。
参考资料


  • 解读 问答 流程《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_政策解读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北京市发布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_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政务公开_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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