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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地的西瓜

中国的法律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做某件事情时不会触犯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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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犯和法定犯另一个回答说了,不赘述。
就说一点如何预防吧?
第一,别做不对的,违反道德和常识和公俗的事。
道德都知道,比如打人不对。
常识,比如别人东西不要占为己有。这有时候就是扩大习惯,比如有个人看见很多接待处有免费甜品零食,就拿很多,结果人家很贵的定制糕点被他破坏了,,这个虽然对方也有责任,但是你觉得那么贵的蛋糕有包装围起来就可以随便免费破坏嘛?
另一个例子,就是最近那个游客非要抱小狮子的新闻,也属于常识扩大。她的常识是“动物园里买了门票进来的项目都是免费”的,但是扩大到“我想要什么项目都应该免费”,这个误会也很常见——当然,强迫抱小狮子不要紧,强迫抢个大熊猫幼崽玩玩,就不知道性质会不会不一样了。
公俗和道德不太一样,一般是没有人的时候。比如说自然水域,不可能所有地方挂满禁止的标识,但是一般人不做的事情,也尽量不要做。比如下去游泳,打水漂,四处祸害,可能就会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甚至危害珍惜物种。
还有一条类似的就是不当利益。
比如有人说我钓了一条鱼,你帮我带到飞机场,给你一千块钱。正常想一想为什么人家给你这么多钱?利益背后往往就是违法陷阱;类似的还有请漂亮女孩男孩打颜值牌或者扮可怜同情牌,去进行违法活动拉你下水的,总之,事出蹊跷必有妖,找专业人士澄清。
以前说过的段子。
在机场等换登机牌,后面一个大姐行李超重让我帮她托运一个箱子,我觉得很奇怪就没同意,然后更种道德绑架我。我到了空乘柜台直接说明情况,说我如果有余额能不能帮别人,人家说的非常官方,我听着不对就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有走私和贩毒组织专门利用这种让人帮忙托运或者提东西的,即使不那么严重,逃税的也有。
我如果一片好心,最后护照上哪怕留个不良记录也不划算啊?
就不提新闻里惹上刑律的也有——不是每个国家都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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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呢,恨简单呢?
法律得指定不是为了随意惩罚人,而是惩罚作恶的人,而恶则是基于社会规则,道德基础制定的,也就是说法律很多时候和现实里的善恶认知差不多,很少会出现一个现实里做好事,但是到了法律上穷凶极恶的事情。
再者法律也分违法和犯罪,二者都是做错是,但是后者更多是做坏事,需要严惩。
对于前者,稍微惩戒教育一下就过了。
也就是说,除了少数特例,大部分时候哪怕你违法了,也没什么大事。
这就是法律。
少数情况也极难发生,或者说一般人正常情况下很难发生。
所以,法律是一个跟随现有人类社会体系走,一个是法律也分轻重,这二者足够了。
而事实上很多人违法犯罪后也会说不懂法,但是却明白自己做坏事,做错事了。
少有的不认为的,但是我们认为。
法律之所以不能考虑所有人都知道所有法律,其实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人会利用这一点为恶
例如我引诱三岁小女孩发生性关系,人家也没反抗不是,我也不知道这违法。
但是是个人都知道,我这事情是不对的。但是我却可以说我不懂法啊,你门没告诉我啊。
要求所有人都懂所有法师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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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最朴素的是非价值观判决就可以。
法律本身就是基于人们日常生活习惯、道德准则、交往规则形成的。
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大部分凭直觉就可以判断。我们无法判断的是,为此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比如,都知道往楼下扔东西是不对的,砸到人更是要承担责任的。以前你扔个啤酒瓶子也没砸到人,觉得虽然不对,对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处罚。但是,高空抛物罪在今年进入了《刑法》,再扔啤酒瓶子就得进看守所了。
比如,都知道偷着砍伐树木是不对的,你觉得偷坎两颗杨树,即使发现了也顶多被罚点款,但好巧不巧你把两颗稀有树木当成了杨树,然后被以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逮捕了,你觉得不知者不罪,但判你也不冤。
比如, 花钱拖人安排工作,在某些人眼中见惯不怪,觉得周围人很多都在这么做。可是他自己做的时候还是会偷偷摸摸,这一定意味着他知道这么做不对,当最终拿这个钱的是非公人员不过是人情关系,若是公职人员,就变成了行贿。
比如,老板拖欠了员工工资,正常的做法都知道是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可是员工或嫌麻烦或是觉得司法机构保障不了他的利益,然后自己跑到老板单位,又吵又闹、拉横幅、驱赶顾客等等,你说员工不知道自己行为“不当”吗?他只是不知道这个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罪”!
所以是是非非,大多数我们最朴素的认知就可以判断对错,而错的那个方向,不是违法就是徘徊在违法的边缘,甚至掉进“犯罪”的深坑。
当遇见某种拟作为,自己觉得似乎不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时,先确认自己“这么做不对”的直觉,停下来不要做这件事,查一查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这么做是合法的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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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请自来。说一些我最近在法律学习、进修的过程中的理解。
法律一般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程序法。
其中,只有刑法(类刑法)可以“触犯”。我个人理解是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这三部法律都有相同的特点,也有类似于刑法的原则。即:(1)罪刑法定(2)符合一般伦理道德规律。(3)一般都有被侵犯的法益。
其中,我又认为,对一般人而言,最重要的是第2点,符合一般伦理道德规律。因为你可能不熟悉法律规定的处罚条款,也可能无法区分具体的法益(例如有些领域,看似不属于任何人的法益,其实属于国家)。但只要你遵循一般社会公德,几乎就不可能“触犯”法律。
而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学习一下这三部法律,显然相比较无穷无尽的法律法规,其实这三部法律的内容还是相对有限的。而且学习起来也十分有意思。
<hr/>而一般我们说的违法,可能包括了违反其他民法中的相关规定。而违反民法的相关规定,则意味着要承担不利后果。例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如果没有相对的不利后果,则可能违法与否,并不重要。相比较于违法与否,诚实信用原则即是为人的道德,也是民法的原则。
举个例子,合同违约,就涉及到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还要支付违约金。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体现,这些常用的民法和民法原则也是从基本的朴素的社会道德和习惯中衍生而来的。
还有一类法律,就是专门调节某一领域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用于调节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则是调节雇佣行为的法律。还有一些规范生产类的法律,例如食品安全法。这些法律,也是基于前述的一般生活的道德标准,根据习惯、技术细节去制定的,只是相对比较细分。如果你需要确定自己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学习相关法律或者聘用专业人士。
<hr/>行政法的约束机关,一般是约束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而程序法一般是规范司法机关的行为。不涉及一般人“触犯”法律,这里就不再探讨。
但是实务中,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是不是做到了罪刑法定。个别案例中,是不是处理的符合一般的伦理价值、公序良俗,是不是做到了“法不强人所难”,可能值得探讨。这可能才是引发“触犯”法律担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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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每一条法律,这是没有必要的。有一句古老的话,叫做道法自然,法也是要求好的行为,是讲理的,法律不强人所难。生活中,需要注意一点,有很大便宜的地方,别人都不愿意做的,你去做了可能就是违法的行为。如果确实对某一行为是否违法有怀疑的,可以进行咨询,可以向律师咨询,也可以向政府的公开网站进行咨询,再或者咨询相关的权威人士,都是了解是否违法的途径。不要想当然的去贸然行动,就是避免违法的良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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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来说,法律虽然具有专业性,但是它所判断或者规定的事项,与常识、与道德方向是相符合的,像众所周知的“杀人犯法”、“欠债还钱”等,法律只是给人在社会中有可能实施的行为加了框框,并将那部分会突出框框的行为做了处罚规定。
只要所实施的行为符合常理、符合道德,在这个框框里面,就不会触犯法律。
无论是之前的热评事件“中国式过马路”,还是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的“翻栏杆”,其实那些行为在法律上都过不去,请看这张图
                           ↓


该图所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载明的条款,“应当”、“不得”在法律上的意义就是“必须”而非“应该”,但是每天有多少人不遵守呢?
答案是不计其数。
再举个例子,甲父卧病在床,平日里需要吃不少药,其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小,而甲母的医保卡可以报销更多,为了节省钱,甲母便让甲持甲父的医保卡去医院买药,一共买了47次,共计报销12638.7元。结果甲与其母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是不是没想到?
“一人参保,全家受益”的行为侵占了社会统筹基金,如果达到一定金额,就可能构成犯罪。
没有人会时时刻刻注意这些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忙的事情,所以法律在社会生活这方面给予了公民极大的宽容度,不会说是因为一点小事就锒铛入狱,法律是调整大环境的,不会纠结于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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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方面法律浩如烟海,不可能所有人都知悉,或者某人知悉所有法律,另一方面法律认识错误(不懂法)一般不算免责事由,逻辑上,确实存在因不懂法而违法的可能性。
二、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形,主要集中在一些轻微违法,在私法和轻微行政处罚领域比较常见,后果一般不重。国家处罚的目的,以教化为主。对于被罚者,就当花钱买教训。如:因不懂法导致民事法律责任;行人不知交通规则穿越马路等。
三、因不懂法导致严重违法犯罪的也有,比如曾被舆论关注的购买玩具枪被判刑、买卖饲养的鹦鹉被判刑等,但总体上并非常态。甚至个别奇特的案例,本身就有从立法和司法上进行检讨的必要。这是因为:
1、法理上,西方有句法谚:法不是被制定的,而是被发现的。符合人类生活规律的法是最高级的法,即自然法。比如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总体上,法律规则与人类社会的生活常识、道德要求是一致的。从守法的角度,只要遵守一般的道德规则,即不会发生大的违法风险。当然,这些规则和常识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比如现代的交通规则等。
2、也有一小部分规则与日常生活关联度较低,带有鲜明的国家管制特色,群众知晓度较低。违反这类规则,可能导致严重违法犯罪。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集资、走私等。刑法上,这类犯罪叫做行政犯,以区别于上述自然犯。对于这类情况,从以下方面减少不懂法带来的风险:
第一,这类行为离日常生活较远,一般人不会涉及。涉及这些领域的人,一般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其中就包括相关法律知识。法律上也推定应当知晓有关法律规则。所以不懂法而违法的可能性较小。即便真不懂,也责任自负。
第二,国家通过普法教育和宣传,逐渐地将这些犯罪普及为常识。越是群众知晓度低,处罚越重的,越是宣传教育的重点。
第三,刑事惩罚必须具有可责性,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者过失。而故意的标准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过失也要求应当预见,这里的应当,采用的是社会一般人标准。一般人无法预计或者知晓的,没有可责性,在立法上,不应当入罪。在司法上,不应当认定为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危害性,但大众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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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普通人也许无法懂得所有法律,但是只有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才会收到刑法的处置。一般的违法犯罪只是触犯治安行政管理法,处罚是非常轻的,也不会有案底。
而刑法中规定的罪行,都非常严重,都是社会道德反复教导的东西,你可以说不懂法,但是你生活在社会中,不可能不知道社会道德是如何导向的。人没有读过法律,也知道打人不对,偷东西不对,抢劫不对。你不违反社会道德,本来就不可能违反刑法。就算你不小心违反了社会道德,往往也只会受到道德谴责,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和刑法之间有两道缓冲区。
那些所谓说自己不懂法,不小心犯罪的,都是在做坏事,只不过自己以为自己这只是违反道德而不是犯罪。这些人自己放弃了2道缓冲区,自己直接冲进去到了刑法处罚的边缘,才会所谓不小心滑进去。
所以,很简单,道德教了你正确和错误,你不去做错的事,永远不会违法。就算你大意了点,也不至于受到刑法的处罚。社会道德的约束比法律要宽很多,你不违反社会道德,自然就不可能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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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情况就是,避免不了。
律师懂法不?公检法工作人员懂法不?难道司法工作人员群体里就没有违法犯罪了?
之前看了一个虚假诉讼的案例,原告律师经过与原被告沟通,协商好协议方案,并通过诉讼方式固定协议的效力性,后来原被告的合作出现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律师因为虚假诉讼进去了。
里面前因后果估计更复杂,我只想说明,违法犯罪只有行差踏错的一步而已。
所以随遇而安吧,能保证做的每件事都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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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10: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强人所难,法律制定时的第一要务是在守法上不存在障碍。你绝大多数的行为都是在立法前就被无数人实践论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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