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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2)。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者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参考证明,且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9.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3 招聘流程
一、综合能力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试教,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二、试教、资格复审和面试
试教、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1.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予以发布,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综合能力评价分数高者在前。
4 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
5 岗位表

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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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2.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百名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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