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律所工作的时候,遇到过一个令人后背发凉的案件。 说是案件其实有些夸张,因为里面其实并没有什么罪犯、受害者这样的角色出现,可以说这件事情的当事人足够好心又足够倒霉,我觉得每个人都该从这件事中长个教训,也给大家提个醒,有的时候好心真的会害了自己,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家人子女考公入伍。
这是在公安局值班的时候,来咨询的一个女士,她介绍自己姓孙,刚刚从公安那边出来,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太冤了」这是孙女士开口的第一句。
「我半年前出了车祸,对方也没赔我,我倒成了罪犯了。」这句话有点奇怪,一时半会儿我还真拎不清前后有什么关系。
「您今天是来办手续还是配合调查?」虽然这么问,但是我估计孙女士是配合调查的,毕竟情绪激动到前言不搭后语,一般都是刚得知自己涉嫌犯罪的时候。
「今天公安给我打电话,说我犯罪了,让我来一趟,我出个车祸,我是受害人,我怎么会涉嫌犯罪。」孙女士说着就又要站起来。
「您先冷静一下,您慢慢跟我说。」遇到这样的咨询,首要工作是安抚,其实我们也很头疼,明明做的是案件咨询,却总是因为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而不得不承担心理咨询的工作。
「公安跟您说了涉嫌什么犯罪了吗?」交通事故当中,受伤者犯罪的并不奇怪,只是一般老百姓不理解。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受伤还会犯罪?这也是我最想告诉大家的一件事,就是很多事情我们觉得是小事,甚至觉得自己还是个好人,可怎么就会变成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分子」了呢?
相信看完这篇文章,大家会对自己的「好人」身份打上一个问号,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梳理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干过类似「犯法」的事儿。
交通事故能涉嫌的犯罪一般是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驶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罪要求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还要承担事故主要及以上责任才能构成,那首先就得判断是不是因为事故情况严重构成的。
以上是大家都知道的犯罪方式,那么受害者究竟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到「犯罪活动」中去呢?别急,咱们接着往下讲。
虽然孙女士说的是对方没有赔我,但是双方都受伤的交通事故并不罕见,鉴于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经常出现当事人咨询时候优先说对自己有利的,如果孙女士漏说对方受伤严重,那构成刑事案件并不奇怪。
「刚开始说了一句,我也忘了,不管是什么罪,我没有。」孙女士激动的不能自已。
「好好好,您先坐,咱们聊聊,您是说您半年前出了一场车祸,事故情况很严重?」看来不能指望孙女士自己说了,还是我来引导她。
「不轻反正。」孙女士颇有点气呼呼的。
「对方有人员伤亡吗?几人受伤?」那看来有可能是因为伤情严重导致的刑事责任。
「也没那么严重,我们都是两个轮的,我骑的是电动车,对方骑的就是个小摩托车,还能把人撞死啊,我带一个,她带一个,我们都受伤了,不过我更重。」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对方死亡可不是什么稀罕事,不过按照孙女士的说法,她就是受伤最重的,那应该不会重伤人员了。
交通肇事罪看起来是不够了,有可能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一个大罪,不说是严重程度而是犯罪人数,常见形式是醉酒、吸毒之后驾驶机动车、开斗气车、飙车等等,一个电动车一个小摩托车也很难飚的起来,先排除最常规的醉酒驾驶吧。
「发生事故的时候,您有无饮酒?」千万不要以为驾驶电动车就可以随意喝酒。
以油为动力的车辆,不论外型如何,几个轱辘,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即使不以油为动力,两轮、三轮认定为非机动车的标准也仅限最高时速≤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55KG、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400 瓦、电池标称电压≤48 伏。
现实生活中,电动车超标的情况简直数不胜数。
「事故发生之后,报警了吗?」现在有一些和交通事故八竿子打不着的犯罪也通过嫌疑人的「巧思」,搭上了交通事故这个一年几十万起的「流量」。
典型的比如敲诈勒索,明知道对方喝酒或者无证,还怂恿对方驾驶机动车,故意发生事故之后再去索要「封口费」,或者更典型的,也是司机深恶痛绝的碰瓷。这样的情况,即使肇事方要求报警,伤者也绝对不会报警的,因此,是否敢报警也是这类犯罪的分界线。
「报警了,交警出警了,对方还是全责。」孙女士这会儿冷静了不少。
我心里有了几个答案。利用交通事故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事情,其实很常见,甚至你身边就有人做过。
蔽日,肇事方是全责,那就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在赔偿金额上面动手脚。
有些伤者会仗着对方承担全部损失,肆意扩大损失,或者在鉴定上面动手脚,比如伤情并不严重,不够伤残的,买通做鉴定的医生,将鉴定报告改成十级伤残甚至更高。
在河南地区,伤者如果不到 60 岁,那么一个级别的伤残赔偿金就高达 6 万余元,更不要说构成伤残才会有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等,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以至于很多人铤而走险。
误工费也是作假重灾区。
虚开高收入证明,明明只休息了十天,让单位开证明写两个月的,有些单位明明不扣工资,却不如实陈述,仍然索要误工费的,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误工期往往很长,按照平均标准赔偿,一天也得 134 元左右,因此在这上面作假,「性价比」非常高。
伪造这些证据,严格来说,足可以构成诈骗罪或者保险诈骗罪,罪名不同取决于对方有没有购买保险。
如果对方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等保险,由保险公司来理赔的话,那么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对方没有保险,那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如果双方还对簿公堂,伤者还可能会构成更多的犯罪。
虽然孙女士表示没有要求对方理赔,但是对方驾驶的摩托车属于可以上牌照,应当购买交强险的范畴,如果对方购买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来理赔的话,有些伤者也会把这种情况称为「对方一分钱都没有赔」。
「对方给您拿了多少钱呢?您是否构成伤残?」法律咨询一定得认真细致,任何一点细节遗漏都可能导致对案件走向判断失误。
「对方只给了我一万块钱,一直说自己穷啊,没有钱,我看她带着个小姑娘,看着是条件不太好,就想着算了,不为难人家。」听完我更迷惑了,听起来这简直是和谐社会的典范,这到底哪里涉嫌犯罪了,难道后来发现对方其实很有钱,双方又起了争执把对方打了一顿?
还没等到思考完,孙女士的最后一句话真是给我当头一棒。「我走医保就行了,报销不了的我就当做好事了。」
终于找到根结了!
好事可不是这么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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